各位老师: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的精神,促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要求,按照“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公司组织开展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公司会根据智慧职教发展要求,加强课程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通过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择优推荐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切实以信息化技术推动教育创新与教学改革。
2.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公司立足自主建设,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注重实现在线课程的应用与共享,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在线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监管。
3.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见附件1),确保建设质量。
二、建设程序及时间
1.公司组织课程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教师于2020年5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研室,公司将会组织评审和推荐,获推荐的老师在公司OA通过教改竞赛管理系统申报,由公司组织评审后立项。
2.每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公司将对立项课程的线上建设和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采集相关课程的视频数量、质量、完整度、学习人数、共享使用情况等数据,评估课程的建设情况。
3.建设经费按照《“互联网+教学”创新改革工作方案》(义工商院办[2019]50号)执行。2021年4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不合格和合格,检查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立项并追回建设经费。2022年4月开展课程认定工作,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结果将作为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的主要依据。
希望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培育计划,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2020年3月11日